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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局三举措抓紧把严渔船安全源头监管

时间:2017-06-01 12:00:04 作者:转载自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网站 责编: 点击:966 次

124日,从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今年来,漳州市严格渔船安全源头监管,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严格渔船检验。严格落实渔业船舶检验条例、规则、规程的要求,实施渔船现场检验,加强船舶质量以及对重要安全设备(号灯号型、无线电通讯、救生设备等)设备配备与使用情况检查,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外辖区购进渔船检验申请受理、检验和发证工作,把好技术状况关,保障渔船航行作业安全,促进平安渔业建设。今年以来,全市共检验44.1KW以上营运渔船1207艘,受理渔船开工231艘,完成初次检验核准发证133艘,审查渔船图纸19套。

二是加强船厂和救生筏检修站日常监管。为提高渔船修造企业、救生筏检修站遵规守法意识,健全和落实好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渔船船台建造监管,对渔船修造企业进行巡回检查3次,共计检查船厂43家,组织人员对全市全市8家救生筏检修站进行检查,在检查中结合2013年全国渔用气胀式救生筏检修站监督抽查活动发现的问题重点关注,对检查中发现部分填写记录不完善的地方,当场责令整改,督促救生筏检修站提升管理水平。完成救生筏检修站到期换证认可1家。确保渔船修造质量和救生筏检修质量,切实维护好渔民群众生命财产这一根本利益。共受理船厂工厂认可3家;受理救生筏检修站到期换证认可2家。

三是老旧渔业船舶报废拆解从根本上消除了安全生产隐患。制定印发《规范渔业捕捞船舶拆解工作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渔船报废拆解监督。指导参与各沿海县(市)大队监督渔船报废拆解,共监督渔船报废拆解103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