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根据省政府安委会的工作部署,我厅在全省海洋与渔业行业开展学习、贯彻落实《福建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简称《规定》)。
我厅要求各市、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和本单位工作实际,迅速采取多种形式,抓好《规定》的学习宣传,深刻领会《规定》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准确把握各自的工作职责。通过举办解读讲座、培训会、研讨会、知识竞赛以及编发宣传手册等形式,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规定》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努力营造深厚的舆论氛围。同时,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在年底前制定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规定》,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把监管责任真正落实到部门、岗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