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我厅根据农业部工作要求,就进一步加强渔船管理保障渔业生产安全工作进行部署。 一是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从现在开始至12月10日,紧密结合水上安全、“六打六治”、渔船安全生产等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一次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渔船安装装备设施配备情况、适航情况、渔船船员持证情况和渔船签证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采取措施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和整改不力的要依法查处。 二是严防商渔船碰撞事故的发生。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海事部门的协作配合,采取共同巡航管理、发布航行通告和预警信息、加强监督检查、安全警示教育等措施,督促海上航行作业船只严格执行避碰规则和技术操作规程,切实加强值班了望,保持通讯畅通,以有效预防和避免水上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法》宣教工作。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掀起学习宣传热潮,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断强化依法治理,推动安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