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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局加强国庆期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时间:2017-06-01 12:00:00 作者:转载自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网站 责编: 点击:868 次

924日,从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该局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国庆期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1.要求加强执法。市、县两级渔业执法机构要在节日期间继续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渔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渔船检验执法监督三大行动,立足港口检查,突出水上巡查,加大渔船尤其是动态渔船的检查力度与频度,按照“严实细、零容忍”和“四个一律”等要求,全面排查、彻底治理渔船生产安全隐患,严厉查处渔船违反渔业安全生产规定的各类行为,特别是雇佣无证船员出海、擅自改变作业载客从事旅游活动、超抗风力出海、未编队编组生产等易致渔船事故的行为。

2.要求加强宣教培训。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渔船存在安全隐患或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市、县两级渔业执法机构要一律责令渔船船东船长参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培训,组织所雇佣的无证或不适任船员参加任职培训,并在培训中同步嵌入渔船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以案释法,教育、警示、震慑船东船长船员,增强船东船长船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船员安全操作和应急自救互救技能。要利用电视、广播、标语、板报、短信等载体或手段,在渔区营造浓厚的节日安全生产氛围。

3.要求加强应急管理。一是值班要到位。各单位要加强国庆期间领导带班、24小时应急值班和交接班工作,严格落实带班和值班职责,严禁擅离职守。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安全应急管理等相关人员要保持通信联络畅通。二是预警要到位。各单位要及时发布极端天气、恶劣海况等预警信息,提醒、敦促本辖区海上渔船切实落实防大风、防大浪、防触礁、防碰撞等安全措施,警示港内渔船勿超抗风力出海生产。三是处置要到位。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应急预案要求,及时组织做好海上遇险船舶和船员的救助、救援,最大程度地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四是报告要到位。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突发事件信息速报机制的通知》以及市政府应急工作有关规定的要求,做好渔船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紧急信息的速报工作,严禁迟报、谎报、漏报、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