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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开办农业保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时间:2017-06-01 11:53:41 作者:转载自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网站 责编: 点击:854 次

农业保险是分散农业生产风险,补偿农业灾害损失,稳定农业生产,保护粮食安全的重要“稳定器”。荆州是农业大市,是全国、全省重要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在全市开办农业保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市农业保险工作于2008年全面展开。六年来,人保财险荆州市分公司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金融办、财政局、农业局、民政局等部门的指导支持下,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全面开展三农保险工作,努力探索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效率,促进了我市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的稳定。

2004年到2014年,连续11年中央“一号文件”在指导“三农”工作的同时,都对建立和完善农村保障体系,大力发展农业保险从不同层面、不同程度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今年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提高中央、省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逐步减少或取消产粮大县县级保费补贴,不断提高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品种保险的覆盖面和风险保障水平。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有条件的地方提供保费补贴,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予以支持。扩大畜产品及森林保险范围和覆盖区域。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规范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加快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探索开办涉农金融领域的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等业务。”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要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始终把“三农”工作牢牢抓住、紧紧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特别指示,农业保险一定要搞好,财政要支持农民参加保险。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2014年湖北省委“一号文件”和荆州市委、政府有关文件明确指出,要完善农业补贴和农业保险政策,按照“稳定存量、增加总量、完善方法、逐步调整”要求,积极开展改进农业补贴办法的试点试验,逐步减少或取消产粮大县县级保费补贴,不断提高主要粮食品种保险的覆盖面和风险保障水平。探索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李建明市长在市政府2014年工作报告中也指出,要逐步扩大“三农”保险覆盖面。

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司的领导下,人保财险荆州市分公司以“政策性农业保险是落实党和政府惠农政策”的思想认识,坚持“农业保险无小事”的工作态度,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商,自2008年开始,先后开展了能繁母猪保险、水稻保险、油菜保险等工作,将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农户。

三农保险在范围上由点到面实现了对农村的全覆盖。目前,全市所有的市县区都开展了农业保险;保险的险种主要有水稻保险、油菜保险、能繁母猪保险、育肥猪保险、两属两户(军烈属、五保贫困户)保险、农业设施保险等。

三农保险服务网络基本建立。到2013年底,人保财险公司已建成农村营销服务网点35个,三农保险办公室113个,村级服务点2478个,共聘用农村保险服务人员2478余人,基本建成了农业保险经办和服务网络,为农业保险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农保险工作机制已经形成。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县乡两级政府及财政、农业、畜牧等有关部门与人保财险市县两级公司在工作中逐步搭建形成了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的制度架构和工作机制,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农保险的作用日益凸现。2012年至2014年,人保财险公司在全市累计承保能繁母猪49.85万头、水稻1417.87万亩、油菜134.87万亩,为全市农户提供各类风险保障34.96亿元,累计支付赔款1.12亿元,其中水稻赔付0.83亿元、能繁母猪0.24亿元、油菜0.04亿元,共有232.42余万户农民享受到国家政策性农业保险带来的实惠。

农民保险意识不断增强。农民通过灾后赔款切实感受到了农业保险的好处,农民群众特别是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保险意识明显增强,对促进土地流转,发展现代农业有积极的支持作用。